中新網北京11月20日電 (記者 於立霄)在學校、賓館、商場、公園、辦公場所、社區、醫院的周邊和停車場等不影響車輛正常行駛地段,機動車駕駛員在停車3分鐘以上的應當熄滅發動機。此條例擬將納入地方性法規《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》中。
  北京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20日在此間舉行,會上審議了《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(草案)》,這是該條例進行的第三次審議。
  市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王德林在今天的會議上表示,法制委員會會同相關部門查閱了香港、臺灣和美國等國家和地區的立法制度,認為該《草案》在倡導停車熄火的基礎上,對學校、醫院等八類特定區域周邊,要求駕駛員在停車3分鐘以上時應當熄滅發動機。
  王德林稱,為鼓勵環保駕駛,減少機動車尾氣排放污染,同時考慮到本條重在引導公民自覺踐行環保駕駛,在社會上廣泛宣傳實行停車熄火制度,因此該《草案》並未設定相應的處罰。
  為加大對違法排污企業的懲治力度,排污企業和責任人將被曬出名字,這是該草案新增加的內容。此外,草案還新增了“空氣重度污染預警時提醒公眾採取必要防護措施”、“不得露天焚燒電子垃圾廢物”、“設定罰款數額的下限”等內容。
  該草案還明確規定,北京市政府應當合理控制人口規模,科學配置產業、教育、醫療等資源,逐步疏散中心城區人口,減少生活剛性需求帶來的污染,推動形成有利於大氣污染擴散的城市空間佈局。
  據記者瞭解,北京市人大常委會經過對該條例的三次審議,決定於明年1月16日開幕的人代會上提起審議通過。(完)  (原標題:北京擬將3分鐘停車熄火納入地方法規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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