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報訊(記者楊露怡)昨日,烏當區工商局公佈了該區消協處理的一起購房糾紛,消費者宋女士在消協的幫助下,如願討迴向房產中介公司繳納的購房意向金10000元。
  據瞭解,前段時間,宋女士與某房地產中介公司簽訂了買房承諾書,併在當天繳納了購房意向金10000元,雙方約定,承諾書的有效期為10天,在這期間宋女士可通過中介公司提供的房主信息,購買住房,隨後這家公司就為她聯繫到一房主,然而宋女士雖多次要求與房主約定看房時間,但因房主在省外不能及時回來,延誤了時間,導致在承諾書期限內她卻未能與房主簽訂買賣合同,由於沒有成功買到房子,宋女士便要求中介公司退款。
  中介公司認為,宋女士沒有在約定的時間內買房已屬悔約,所以拒絕退回其購房意向金10000元,同時還將那套住房另行出售,這下宋女士不幹了,並於近日來到烏當區消協投訴。接到投訴後,消協經過多次與房產中介公司的溝通瞭解,認為宋女士所說屬實,確實是中介公司自身的原因致使承諾書沒有正常履行,因此不能讓消費者承擔後果,便調解中介公司無條件全額退還宋女士購房意向金10000元。  (原標題:交了意向金,房子沒買到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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